永远被世界遗忘

【R76】follow your heart(上)

算是情人节贺文吧,绝对HE

作者放飞自己,疯狂吐槽

文笔照样渣,文风倒是变了

日常预警:人物属于暴雪,ooc属于我,私设满天(满天脏话)

      人生就是悲剧的真子集,各种各样操蛋的事总是变着法儿折磨着你。小到上厕所没有纸,大到事业爱情家庭的三重连续火箭炮,你敢说在这时你没有捂着脸骂声操?或者做些别的什么,想些别的什么发泄情绪?如果你面无表情,内心毫无波动,那么恭喜你,你已经麻木了。这时人们会说:好吧好吧,那我的人生还真是像蛋糕上的过期奶油,肉汤里的一块臭肉一样糟糕透顶,烂到爆炸。哇哦,谁不是呢?毕竟,没有最倒霉的时刻,只有更恶心的时刻。

    加布里尔·莱耶斯,他的人生就像一个旧到破洞被人狠踩的丑陋篮球皮,就算它以前是湖人队的幸运星,现在它也只是个破皮子,而且刚好开始了他由暗影守望指挥官荣升为死神的难忘时刻,官大一级,可喜可贺。

    开始总是困难的,毕竟谁都没有经历过。 

    死神觉得自己快要崩溃,他的身体极其痛苦且不稳定,四散的黑雾是他的一部分……嗯……或者是曾经的一部分?反正他觉得自己就像是一坨狗屎一样的沙子,一阵风就能让他丧命。

    当他今天第两万五千次召回自己四散的,像耗子一样乱窜的细胞之后,他忍无可忍地本能地想摔枪,然后他的手里出现了他曾经在脑子里设计过一万遍的升级版地狱火,之后他就不假思索地向地上一甩,曾经的细胞就这样孤零零地躺在冰冷的地上。碰撞声让他惊异于自己混沌的大脑竟然还能控制那些调皮的小家伙做这样一个牛逼哄哄的动作,他惊愕得差点咬到自己刚成型的舌头。

    “该死的莫伊拉,该死的齐格勒,我真TM牛逼,甚至超脱了质量守恒!”这是死神在拼凑好自己大脑,然后发觉自己还能思考后想到的第一句话,就像一个出生就会骂脏话的怪婴一样。“哇哦,酷,从异类进化成高级怪胎。”他干笑了两声。

    死神第二件考虑的事是“或许……我应该给自己变件衣服?”他看了看自己经过漂白的可怜皮肤,觉得自己就像一个白斩鸡一样,还是没拔毛的那种。

    死神脑子里想到的第三件事物是在不经意之间产生的,他本来想放空思想,犒劳一下自己努力工作的大脑,但是那个东西就像是宇宙中的黑洞一样,瞬间把毫无防备的他吸了进去,就像王子和公主,蓝天和白云一样自然,却又像海水和岩浆,太阳和月亮一样格格不入。

    “操他妈的!”当杰克·莫里森的名字和身影占据大脑的时候,死神感觉到自己的心脏宛如砍掉头颅的眼镜蛇一样折腾了一下,比女性生育还疼的疼痛占据了神经元,他忍不住一下从床上弹起来,骂出了声。

    “死了的家伙,不要在我脑子里作祟,那不是你为非作歹的地方!”他怒吼道,但他的大脑仍然无动于衷,他想起来了他好不容易忘掉的东西。那天,艳阳高照,正是俗套的电视剧桥段发生的最好时刻,金毛童子军身着蓝色长款作战服带着一脸傻气的笑,转头看着他,连睫毛都是长长的金色,名叫莫里森的大号甜玉米微张薄薄的唇,轻言道“我喜欢你,加比。”随即笑得更欢,碧蓝的眼睛里都折射着欢愉。那一瞬间,莱耶斯甚至觉得,如果弗拉德三世看到此情此景,什么狗屁穿刺,什么垃圾王权,他都会统统抛弃,直接被眼前的大型金毛犬拐走。王者如此,他当然也不例外。

    “所以事情究竟是怎么发展成那样的?”死神已经放弃抵抗,任由脑子里的胡思乱想,把自己搞得血肉横飞。那段时间,他们用最刻薄的语言攻击对方,掰手腕,骂街,打架……一个人从三岁到六十岁能做过的所有烂事他们都对对方做了一遍,还带有各种个人创新的那种,幼稚到爆炸—可能是老天都看不下去了,所以就真爆炸了。

    突然的爆炸让他全身一激灵,他想起了烧焦的味道,横梁扎进胸膛的感觉和莫里森最后一次叫他名字的声音。他想起来了高温的螺丝飞速划过莫里森脸颊的声音,莫里森被压在挡板下的情景。他想起来了莫里森垂下手的样子。

    “够了!”他喊叫着,手仿佛要捏碎自己的脑袋。终于一切归于平静,他就像死机了一样失去了所有能力。他躺了回去,猛然发觉自己穿着那件他最熟悉不过的长款作战服外套—只不过是黑色的,用他的基因做的。“就这样吧。”他颤抖着抓住衣服的下摆“就这样吧。”他颤抖着喃喃道,把衣服抱在怀里。“糟透了,不能更糟了。”他在入睡前这样想。

     杰克·莫里森,史上最最最失败的指挥官,他的人生就像一个因成熟后无人采摘而烂在田里的甜玉米,就算它曾经是农民的宠儿,全村的骄傲,现在它也只是一半埋在土里的腐殖质,而且刚好开始了他由守望先锋指挥官荣升为士兵76号的难忘时刻,官大一级,可喜可贺。

    开始总是困难的,毕竟谁都没有经历过。

    他在废墟里找不到加布里尔。你问加布里尔是谁?哦,就是前文那个,嘘,杰克此时还啥都不知道呢,他们以为对方死了呢,接着说。

    他在废墟里找不到加布里尔,或许他们曾经拳脚相加,但在他心中,他仍然是他的爱人。在经历过所有幼稚的,操蛋的,绝望的事情之后,他仍初心不改,就像一只打不死的小强,或许听起来很可笑,但他就是这样,贯彻落实了老好人本分,把秋田的傻劲儿奉行到底。

    哪里都找了,哪里都没有,他的脸上身上火辣辣的疼,但都赶不上心里的疼。感谢上帝,他在政府的调查员到来之前接受现实浑浑噩噩地走开了,他毫无知觉地走进酒吧,在人们畏惧的目光下一杯接一杯地喝着,直到由于不付钱而被搜了身扔出来,他们很良心的没有拿走他身上破破烂烂的长款作战服,让他不至于裸奔,之后他在垃圾堆里睡了一天,淋了一晚上雨。

    第二天他抢了一个小混混的钱,虽然自己也鼻青脸肿,但实话实说第一次莱耶斯式一把的感觉还不赖。他买了点医疗用品然后在最近的安全屋蒙头高烧了四天,多亏了士兵强化计划,他活了下来,只是一夜白头,脸上两道疤,发际线光速后退,身上成功留下了几十道血口子印而已,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能动之后他看了一眼地上的长款作战服,或许叫它破布更为贴切,然后开始翻箱倒柜找衣服,然而只找到一套莱耶斯式战斗服,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想起了某惊天动地的绝世混蛋曾经调侃过他的长款作战服影响行动,还是他的穿衣风格比较好。当时莫里森表示,只有傻逼才会那么穿,然后他们开始了长达两小时的口舌之战,连出任务都在吵,最后在安娜的威胁下才住嘴。现在,士兵觉得莱耶斯当年说的也不无道理,随即一脚踹开了地上皱皱巴巴的抹布,麻利而心安理得地穿起了莱耶斯的衣服。

    他躺在床上,脑子里火星满天飞,一会儿是莱耶斯伸舌头的流氓之吻,一会儿是莱耶斯变态的新兵训练,一会儿是莱耶斯富有磁性的声音,最后定格在火光中把他推出去的手和被横梁刺穿的模糊身影。“操!操!!操!!!”士兵挤出了他为数不多的脏话,用手捂住脸,挡住肆意的泪水“求求你了别全是他,他死了啊!”自己问自己已经堪称少见,自己求自己大概是史无前例了。

    士兵让自己陷在床垫里,在睡过去的最后时刻想的是:“糟透了,不能更糟了。”

     海德拉张开血盆大口,弹出弯钩一样的利齿,狠扎进人类的血肉,贪婪地吞咽着。巨兽嘴里的人冷冷地骂了一句,甚至懒得反抗,疼痛使他头脑不清,但混沌中他猛然想起,在他活着的时候,好似是所有人都说他会下地狱,就像现在这样。很早以前他就很清楚自己曾经干过什么事,也认了这该死的命运。但总有那么一个混蛋,教会他希望,教会他信任,诅咒他能上天堂,就像可悲的金毛面对对它拳打脚踢的主人仍然热切地摇着尾巴,然后那个混蛋死在了他前面。他现在想把那个埋在地里的混蛋挖出来,先嘲笑一番他竟泥草覆身,蛆虫啃食,然后大笑着把他拎到九头蛇跟前,冷嘲热讽地调笑着,让他看看眼前的光景,大声喊着在他们争吵时他说过无数次的话“童子军!你的脑残诅咒根本没做数!你的金色小脑袋里究竟怎么想的?要是我能上天堂那大概就是赤道下雪,概率为零!”最后把那个活该上天堂的混蛋拽下来,拉进地狱,拉到他的怀里。死神睁开眼睛,他想亲吻他的混蛋,但只能在梦里。

    他艰难地喘息,惊奇地发觉自己满身污血却没死,全身疼,疼得就像从十八层楼摔下来,脑浆四溢,粉碎性骨折。他咬咬牙,张开了被鲜血糊上的双眼,眼前一片鲜红,仿佛一切都不真切。他抬起脑袋,透过那层红得瘆人的纱,他看见那把传说中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贯穿了他的腹部,那根马鬃终究还是没扛住断了,有个混蛋曾经提醒过他,但他没在意。他抬起颤抖的手,不管是否会大出血,执拗地想拔出那把吞噬他血肉的该死的剑!但他觉得那把剑就像是埋进了地心,不管怎样用力都纹丝不动。他放下了手,想骂一声操,却被血块堵住了嗓子,不受控制地呕出了一口血。“壮观的喷泉!我身体里有那么多血吗?我要死了吗?”他的大脑在走神,似乎已经不受他支配,不,是一定不受他支配,要不他的耳边怎么会传来了仿佛是上辈子的声音—一个惊世骇俗的傻逼的声音—而且在一遍遍叫他的名字—操,简直就是一种折磨!他想让他闭嘴,但发不出声,直到一股突然的气浪把他和剑轻而易举地抛出,他也没骂出来一句话。士兵猛然惊坐,他大口喘着气,脸上的伤疤就像那天一样疼,然后他开始回忆是谁告诉的他那个听了就想骂人的希腊神话,是谁教他的说脏话,在再次入睡前,他终于想起:哦,是那个傻逼啊……

    瑞士爆炸,以各种各样奇幻的形式驻扎在莱耶斯和莫里森的脑子里,就像澳大利亚永远赶不走的苍蝇和毒虫,根深蒂固。

    世界很大,大到你和他做了三年邻居,还不知道对方的名字;大到毕业了才发现你还不知道你暗恋的那个人的家在哪。然而有些东西,就像某抗日神剧中的子弹和敌人,主角和鬼子一样,只要有把枪,子弹八百里开外自动瞄准,拐着弯都能把敌人打死;只要有战争,即使鬼子蜂拥而上但一个顶天立地,自带子弹绝缘体的主角表示手撕都能撕出一道裂隙出来。这些东西,八辈子打不着杆,奇幻得要命,但是无论是强拉硬凑还是缘至于此,反正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就这么神奇的相遇,成功把百分之零点零一的发生率提高了零点零零一个百分点,可喜可贺,可喜可贺。这两个人,大概也属于这种情况。

    那天阳光明媚,艳阳高照,正是俗套的电视剧桥段发生的最好时机。两位隐匿身份,死活不让自己被认出来,甚至改头换面重新做人的老兵,以人体发生自燃的概率相遇,又像挑战极限一样在不到零点零一秒认出了对方。霎时,冰河解冻,万物复苏,细胞重组,世界末日,满世界都是粉色小泡泡。下一秒,两人迅速接受了事实,下意识骂了句操,然后突然死机的大脑瞬间重启,以2202KBps的网速开始工作,果断抛弃了愧疚,感动,爱,狠,原谅等情感,下达了攻击和愤怒的指令,其脑回路堪比穿越时空见到爱因斯坦,第一反应是笑着对他说你比我聪明但我脑子比你大一样—疯子—简直就是反人类的疯子。不负众望,两位疯子就像连体婴儿一样,抄起家伙扣动扳机,一气呵成,行云流水,疯狂地宣泄怒火,在肾上腺素的飙升中发泄自己莫名其妙出现的愤怒。如果你问他们“你对和对方重生后的第一次会面满意吗?”他们大概会说“多令人感动的重逢啊!”是的,其感动程度堪比功成名就的你回母校看你的高中老师,老师亲切地抓着你的手,热切地对你说“当年我真的没骗你们,你们真的是我带过的最差的一届学生。”嗯,很好,感动得想哭。

    死神改造后一潭死水的脑子里第一次在湖面掀起惊涛骇浪,眼前的人无意间扔的烟头准确无误地砸在导火索上,炸药堆起火爆炸,炸毁了三层楼,他这几年来好不容易盖起来的压着“Jack Morrison”名字墓碑的三层楼,不要问他为什么在这么重要的东西旁边放炸药,因为他现在已经气炸了!死神勉强向前迈了一步,踢飞了一个小石子,直直飞向眼前的士兵,在他脑子里那个小石子不断进化,从小石子变大石块,从大石块变成原子弹,从原子弹变成氢弹,从氢弹变成宇宙大爆炸,然后轰的一声,宇宙和平。死神知道他已经过了揪着对方领子把心里的话骂出来的年龄,诸如:卧槽,为什么你还活着却不来找我?为什么不告诉我你还活着?等一听就像二十岁恋爱小青年的话被堵在喉咙里咽下,他淡定地长舒一口气,选择了更为成熟的方式宣泄怒火,于是他开了枪。大哥!你退化了!还记得高中时期在厕所里聚众斗殴的不良少年吗?

    士兵脑子里闪过的第一个念头“这是什么街头恶搞节目吗?”然后开始考虑要不要配合一下对方,免得上镜会很尴尬,然后对方一个微小的动作让他意识到对方的身份。操蛋的,阿基米德的杠杆终于找到支点撬动了坟墓上的地球,“Gabriel Reyes”的名字终于暴露在阳光之下,感觉该死的好。士兵76现在已经出离愤怒,士兵76现在陷入极度后悔,没来由地后悔,他想让对方打他一顿,或者骂他一顿,他需要用痛苦平息内心的喜悦和悲伤,复杂的情愫像潮水一样,他觉得自己就像一个同情心泛滥的小屁孩,在那一瞬间差点哭出来。但当看见对方拿起枪时,他的内心突然只剩下愤怒,但愧疚的小手仍在内心深处抓住了他的小尾巴,所以最后被一枪托打晕在地的是他,他记得最后抱了他来着。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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